剑言城市 | 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
文/王克剑
今年的五一小长假,除了不少游客选择“逛吃”淄博游,还有其他类型的出游需求都在加速释放。其中,很多人也会选择古城老街文旅游,去感受新老城市文化交织的烟火气息以及城乡文化沉淀的悠远诗意,让身心放松的同时,还能习得浓厚深远的中华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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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通过创新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不断完善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持续加强文化遗产与城乡建设相融合,逐步建立起城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调机制,城乡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如何保护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如何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相融合、如何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在城乡经济中焕发活力等,成为城乡发展亟需解答的重要问题。
推进保护传承
城乡历史文化不仅传承着民族风俗和地方文化,还是历史留下的不可再生遗产和财富。面对城乡历史文化,要保持历史耐心,不能简单新建、拆真建假,而是要把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保护好,续写好中华文明的城市史、人居史、文化史等。
通过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科学制定保护利用规划,最大限度保持历史风貌、整体格局和脉络肌理,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通过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赋能,不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从而实现人与历史文化遗产共生共进、良性互动的实践模式;通过在保护基础上加强对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工作,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其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充分展现中华文明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感召力,让历史文化保护成果更多惠及民众。
融入城乡建设
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发掘城乡文旅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很有必要。
通过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妥善处理新城和老城关系,合理确定老城建设密度和强度,科学疏解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相适应的产业、市场等城市功能,让历史文化遗产与优美城市环境融为一体;通过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持续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不断增加城市烟火气息;通过统筹乡村建设与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探索城乡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路径,促进城乡旅游发展。
加强活化利用
就历史建筑等城乡文化遗产而言,在保护基础上活化利用,通过对历史建筑的改造,使其更好地融入城市功能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种让历史建筑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已经成为衡量文化遗产保护成效的重要标准。
对于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在保持其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以及科学严格评估后,确保在承受能力范围内,通过合理的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以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根据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特点,赋予老建筑新功能,以此实现历史建筑的永续利用和活态传承;通过发动城乡原住居民、外来从业人员、暂居人员和游客等共同保护历史建筑、传统文化,留住城乡历史记忆,推动城乡遗存永续发展,让城乡历史文化在百姓的市井生活中“活”出精彩。(作者王克剑:城市建设杂志社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