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看:2023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南江县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经网络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已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确定
【资料图】
按照《公告》规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下同)。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确定为本次体检对象的考生共37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3年6月2日(星期五)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检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进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四、体检手续承办
请体检对象于2023年6月1日(9:30-11:5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7楼会议室进行体检报到,办理体检手续。2023年6月2日8:00,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办理体检报到和参加体检者做自动放弃处理。
请按5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现金),于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
五、参检注意事项
1.体检(含辅助检查、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承担,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
2.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饮水,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现金),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对象独立参加体检,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参检人员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反映。
六、温馨提示
1.为方便外地考生,《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调档函(体检报到现场提供资料)在办理体检手续时可一并办理,待体检合格后及时调取档案,方便后续的政审考察、综合审核等工作。
2.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请考生核实个人人事档案当前存档处(档案查询:①请关注“巴中人社”微信公众号;②点击“专题专栏”;③点击“档案查询”),档案已保存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无需开具调档函;如档案不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的,体检报到时开具调档案和政审函。
4.请体检对象注意联系方式的准确,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变动,应及时与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
5.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27-8227499
监督电话:南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863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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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5月29日
原标题: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