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22”煤矿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涉事公司股东12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日前,《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下简称“报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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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图源/应急管理部官网
2023年2月22日13时12分许,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5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430.25万元。
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起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在井工转露天技改期间边建设边生产,违法包给不具备矿山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长期冒险蛮干,相关部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地方党委政府失管失察,致使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存在。多方因素共同酿成此次事故。
目前,事故调查组已将新井煤矿、宏鑫垚公司、祥伟公司、内蒙古煤科院、天柱银川分公司、宁夏正信公司等单位涉嫌刑事犯罪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按规定,将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企查查信息显示,涉事的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规模为小型,员工50人。大股东陈逢干持股比例80%。
陈逢干自身风险109条,限制高消费信息58条,股权冻结信息20条。此外,陈逢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12条,涉案总金额达5320.01万元,历史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9条,涉案金额超2亿。
被列为被执行人(注: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信息3条,被执行总金额超1亿。被列为被执行人信息50条,被执行总金额超5亿。
事实上,新井煤矿实际控制人、受益人为韩建华、路伏国和陈逢干三人。报告显示,2011年3月,陈逢干、陈勇强与丁瑞、路伏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给丁瑞51%(实际是代韩建华持股)、路伏国49%(2020年11月,经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该股权),并约定西区经营权归陈逢干所有。但由于陈逢干涉诉等因素,其持有的股权一直没有办理变更手续,只变更了陈勇强股权。工商注册登记显示陈逢干持股80%、丁瑞持股20%。
陈逢干本人曾对《北京青年报》表示,他只管理过公司两年,之后便离开内蒙古去新疆生活、工作,离开新井13年,一直都没回去过,也没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企业注册资本超过92%的内蒙古自治区同行。风险信息600条,涉诉关系43条,开庭公告11条。
涉事公司信息。图源/天眼查
九派新闻多次拨打该公司在天眼查上登记的电话,均未接通。
九派新闻记者 王怡然
编辑 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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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